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工智能教育科普基地工作制度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工智能教育科普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科普工作管理,提高科普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人工智能科普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基地以普及人工智能知识、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面向中小学生、教师及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地的科普工作组织、管理、考核及表彰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领导小组职责

1. 负责基地科普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和重大事项决策。

2. 审定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

3. 监督科普工作执行情况,确保科普活动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 办公室职责

1. 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科普工作。

2. 制定科普活动方案,组织科普培训、展览、讲座等。

3. 负责科普志愿者招募、培训及管理。

第六条 科普工作团队职责

1. 负责科普课程开发、实验演示、互动体验等具体实施工作。

2. 定期优化科普内容,确保科学性和趣味性。

3. 参与科普宣传,扩大基地影响力。

 

第三章 科普工作规划

第七条 长期规划(3-5年)

1. 打造省级示范性人工智能教育科普基地。

2. 建立覆盖湖北省中小学的人工智能科普教育网络平台。

3. 开发系列人工智能科普课程,形成标准化教学资源库。

4. 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科普工作队伍。

第八条 年度规划 

1. 每年制定《人工智能科普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预算及考核指标。

2. 每季度召开科普工作推进会,确保计划落实。

3. 年度科普活动不少于10场,服务对象不少于300人次。

 

第四章 科普工作保障

第九条 经费保障

1. 基地每年安排专项科普经费(10-50万元),用于设备维护、活动开展及人员培训。

2. 鼓励社会捐赠、企业合作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

第十条 设施保障

1. 确保科普展厅、实验室、互动体验区等设施正常运行。

2. 定期更新科普设备,保持技术先进性。

第十一条 人员保障

1. 组建稳定的科普工作团队,包括专职教师、兼职专家及志愿者。

2. 定期组织科普培训,提升团队专业能力。

 

第五章 考核与激励

第十二条 考核机制 

1. 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科普活动场次及参与人数;

科普课程开发质量;

社会影响力(媒体报道、公众反馈等)。

2. 每年12月进行综合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依据。

第十三条 表彰奖励 

1. 设立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志愿者等奖项,给予荣誉证书及奖金激励。

2. 对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推荐申报校级、省级科普工作先进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基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工智能教育科普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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