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综考〔2020〕4号 各直属考点、考区: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62号)精神,2020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定于2020年9月26日至29日举行。为确保湖北考区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9:00至2020年8月17日17:00截止。 因该项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各考点可在以上时间段内自行安排本考点的考试报名的起止时间,并将报名时间及开考级别、科目等情况对外公布。 (二)开考级别科目:1-4级(见附件2) 2020年12月二级Visual Basic语言程序设计(科目代码26)将进行最后一次组考,自2021年起停考该科目;三级Linux应用与开发技术(科目代码71)、四级Linux应用与开发工程师(科目代码46)两个科目两个拟新增科目因故推迟至2021年3月首次开考。四级Linux应用与开发工程师考试课程为“401、402”。 (三)报名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 因本次考试报名为网上报名,各考点(考区)应加大网上报名流程等的宣传及解答,使考生顺利完成报名工作。 (四)考生报名网址:https://ncre-bm.neea.cn(公网)或https://ncre-bm.neea.edu.cn(教育网),选择“湖北省”进行报名。 (五)考点联系方式:(见附件3) (六)工作要求 1.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对我省NCRE考点的开考级别规定(见附件3)组织报名和考试。 2.2020年7月31日中午12时前各考点(考区)必须完成考试计划设置(是否开考、开考科目及人数设定等),并将账号信息[含:考点名称(机构名称)、考点代码、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上报我院。本次不组织考试的考点需提交书面材料。 3.军事院校考点采用线下报名,在线完成缴费及考场编排,准考证由考点自行打印。 4.同次考试同一考生最多可报考3个科目,但不允许重复报考同一个科目。自2020年3月考试起,同次考试考生只能在同一省级承办机构报名,不允许跨省报考,否则将按违规进行处理。 5.信息确认:我省本次报名工作使用网上报名方式采集考生数据信息。考生需正确填报并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证件照)、级别(含语言或类别)、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缴费即视为确认报考信息正确。 未提供照片或本人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6.报考费用:考生报考费标准:1-3级:80元/科/人;4级135元/科/人。考点(考区)的费用按文件标准执行。 7.加密锁申请:各考点按实际情况填写加密锁申报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8月28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此表为考点配发加密锁。 8.报名数据编排整理要求: 各考点(考区)必须在国家集中部署的考务系统中按时完成考场编排、生成准考证等工作。考点导出考试数据、考生照片库、机考数据并刻录成光盘,盘面上需用记号笔注明考次、考点代码、考点名称、制盘人及联系电话和刻盘时间等(自行留存备查)。 9.受疫情影响,本次考试的考试光盘和加密锁等资料不安排现场领取,改为采用机要寄送到各直属考点和考区。 二、考试管理 (一)各考试组织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管理规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手册》的要求组织考试。 (二)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要求,将加密锁和考试题库光盘等考试资料存放在具有保密资质的保密室中,切实加强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期间保密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确保考试安全保密不出任何问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三)严格操作,规范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技术手段,对考场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防控,坚决杜绝大规模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确保考试质量,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考试社会信誉。 (四)考场内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1.考场内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能清晰无死角地拍摄到考场内情况。 2.视频监控系统要能清晰地拍摄到考试服务器,考试服务器不在考场内的,要单独安装监控系统进行监控。 3.整个考试期间要进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 4.监控录像须保存半年备查。 5.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组织专人对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 (五)考点要严格选聘、认真培训考核监考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一律不得参与相关工作。各考点要建立一支熟悉考试业务、作风过硬、敢抓敢管的考试管理队伍。 (六)考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至29日,为期4天。每天第一批次启动时间不得早于08:00,并且不得晚于09:00,每天最后一批次启动时间不得晚于18:00,不得间断。 为方便考生作答,考点需向考生提供草稿纸和笔,草稿纸和笔在考试结束后收回,考生不得带离考场。 (七)各考点在考试组织过程中必须使用正版软件,并结合以往上机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前找出解决的办法,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此次上机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本次考试将继续在一套考试系统上实施,一、二、三、四级考生使用同一个考试系统。考试系统所需安装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以及注意事项等,应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和通知执行。考试系统在考前下发,不区分正式系统和模拟系统。 题库与考试系统是相互独立的。题库文件分为正式题库和模拟题库,模拟测试时需导入模拟题库,正式考试时需导入正式题库。 (八)考试期间,系统管理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负责处理上机考试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在上机考试的成绩回收、合并过程中,切实做好考试信息的备份及安全保密工作,并在上机考试全部结束后认真填写《NCRE系统管理员工作记录表》(见附件6)。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此表回收上机考试数据。 (九)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手册》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在国家集中部署的考务系统中完成本次考试的违纪作弊数据库(wjqkdj.dbf)录入工作,并将本次考试的上机成绩回收库、上机考试考生作答文件夹信息光盘、主考报告、《NCRE系统管理员工作记录表》、考试题库光盘、加密锁(发生遗失需书面报告)等资料于2020年9月29日至30日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综合考试办公室。 其中主考报告、《NCRE系统管理员工作记录表》需加盖考点公章。考生上机成绩回收库、上机考试考生作答文件夹两项信息需分别刻录成光盘上报。 各考区应将所属考点数据整理汇总后集中上报。 (十一)考务管理员应按要求在数据上报前完成当次的《NCRE考点考务安排表》的填报。 开考前一周,考点应派专人负责每天浏览省教育考试院考试群中的考试信息。正式考试期间,考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随时查看考试群中的考试信息,并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开考前两天,考区负责人、考点负责人、考务联系人需24小时手机值班。 从接收考试光盘和加密锁等考试资料起,直至考试结束上交成绩数据期间,考点需按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等有关法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考试光盘、加密锁和相关资料的安全,确保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联系电话:027-68880217、68880277。 公共邮箱:ncre@hbea.edu.cn。 (十二)各直属考点和考区要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见附件8),制定细化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增强卫生健康、疾控等方面应急处置力量,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成绩与证书发放 (一)各考点收到成绩库后须及时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应在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书面申请。考点集中整理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截止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生须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证书,各考点须做好证件核对工作,确保证书发放准确无误。 (四)自2019年3月考试起,二级语言类及数据库类科目(除MS Office高级应用外的其他二级科目)调整获证条件为:总分达到60分且选择题得分达到50%及以上(即选择题得分要达到2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五)2019年9月四级各科成绩保留至2020年12月考试,即2019年9月通过四级科目考试,但由于没有取得相应三级科目合格证导致该四级科目未取得证书的考生,其2019年9月四级成绩在今年12月考试取证时仍有效。 四、考试费 (一)收费标准:严格执行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 (二)考试费划拨方式:报名结束后,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对我省直属考点和考区划拨考试费。考区需另行划拨所辖考点的考试费。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安排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科目 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湖北考区)考点名单及组织考试级别规定 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24日 附件1 2020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安排
时间 | 事项 | 备注 | 2020年7月31日前 | 设置考试计划;提交账户信息 | 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综合考试办公室 | 2020年8月24日前 | 核对考试人数及费用 | 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综合考试办公室 | 2020年8月28日前 | 编排考场并生成准考证 | 在国家集中部署的考务系统中完成 | 2020年8月28日前 | 提交《试卷保密室合格证》复印件(近期更换过合格证的考点) | 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综合考试办公室 | 2020年8月28日前 | 交《NCRE考点考务安排表》及《加密锁申报表》(格式和要求见工作群) | 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综合考试办公室 | 2020年9月18日 | 机要寄送考试光盘和加密锁等资料 | 省教育考试院 综合考试办公室 | 2020年9月26-29日 | 考试 | 各考点 | 2020年9月29-30日 | 考后数据上报 | 地点待定 |
附件2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科目 级别 | 科目名称 | 科目 代码 | 考试方式 | 考试时长 | 考核课程代码 | 一级 | 计算机基础及WPS Office应用 | 14 | 无纸化 | 90分钟 | 114 | 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 15 | 无纸化 | 90分钟 | 115 | 计算机基础及Photoshop应用 | 16 | 无纸化 | 90分钟 | 116 | 网络安全素质教育 | 17 | 无纸化 | 90分钟 | 117 | 二级 | C语言程序设计 | 24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24 | VB语言程序设计 | 26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26 | Java语言程序设计 | 28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28 | 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 | 29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29 | C++语言程序设计 | 61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61 | MySQL数据库程序设计 | 63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63 | Web程序设计 | 64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64 | MS Office高级应用 | 65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65 | Python语言程序设计 | 66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66 | 三级 | 网络技术 | 35 | 无纸化 | 120分钟 | 335 | 数据库技术 | 36 | 无纸化 | 120分钟 | 336 | 信息安全技术 | 38 | 无纸化 | 120分钟 | 338 | 嵌入式系统开发技术 | 39 | 无纸化 | 120分钟 | 339 | Linux应用与开发技术 | 71 | 无纸化 | 120分钟 | | 四级 | 网络工程师 | 41 | 无纸化 | 90分钟 | 401、403 | 数据库工程师 | 42 | 无纸化 | 90分钟 | 401、404 | 信息安全工程师 | 44 | 无纸化 | 90分钟 | 401、403 | 嵌入式系统开发工程师 | 45 | 无纸化 | 90分钟 | 401、402 | Linux应用与开发工程师 | 46 | 无纸化 | 90分钟 | 401、402 |
附件3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湖北考区)考点名单及 组织考试级别规定
代码 | 考点名称 | 可开考级别 | 联系电话 | 420001 | 武汉大学考试中心 | 1、2、3、4级 | 02768752843 | 420002 |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 | 1、2、3级 | 07168060460 | 420003 | 武汉理工大学(余区) | 2、3、4级 | 02786580966 | 420005 | 武汉理工大学(马区) | 2、3、4级 | 02787156667 | 420006 | 武汉商学院 | 1、2、3级 | 02784840990 | 420010 |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 1、2、3级 | 02789641611 | 420011 | 武汉纺织大学 | 1、2、3级 | 02759367411 | 420012 | 武昌理工学院 | 1、2、3级 | 02781652322 | 420013 | 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 | 2、3、4级 | 02768862269 | 420014 | 三峡大学 | 1、2、3、4级 | 07176398975 | 420015 | 荆楚理工学院 | 1、2、3级 | 07242356258 | 420016 | 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 | 1、2、3级 | 07198791823 | 420017 | 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 | 1级 | 02785864249 | 420019 |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 1、2、3级 | 02781655933 | 420021 |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 1、2、3级 | 02784803937 | 420022 | 武汉市东西湖职业技术学校 | 1级 | 02783383775 | 420024 | 武汉市交通学校 | 1、2、3级 | 02786509182 | 420029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2、3、4级 | 02767847626 | 420030 | 海军工程大学 | 1、2、3级 | 02765460098 | 420031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预警学院 | 1、2、3级 | 02785965228 | 420032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 | 2、3、4级 | 02788386967 | 420034 | 湖北医药学院 | 1、2、3级 | 07198878239 | 420036 | 汉江师范学院 | 1、2、3级 | 07198846038 | 420038 |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1、2、3级 | 02751168607 | 420040 | 湖北科技学院 | 1、2、3级 | 07158342004 | 420041 | 三峡旅游职业学院 | 1、2、3级 | 07176061599 | 420042 | 湖北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 1、2、3级 | 07158261544 | 420043 |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 1、2、3级 | 07103530187 | 420044 | 湖北工程学院 | 1、2、3级 | 07122345540 | 420045 | 湖北文理学院 | 1、2、3级 | 07103590205 | 420048 |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 1、2、3级 | 07168022219 | 420050 | 湖北经济学院 | 1、2、3级 | 02781973920 | 420052 | 湖北民族大学 | 1、2、3级 | 07188448552 | 420053 |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 1、2、3级 | 02787943951 | 420054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1、2、3级 | 07198241450 | 420057 |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 1、2、3级 | 07178853601 | 420058 | 湖北工业大学 | 1、2、3级 | 02759750718 | 420059 | 荆州市工业学校 | 1、2、3级 | 07168017949 | 420060 | 湖北大学 | 1、2、3级 | 02788662509 | 420062 | 长江大学(荆州校区) | 1、2、3、4级 | 07168060460 | 420068 | 鄂州职业大学 | 1、2、3级 | 02760858891 | 420071 | 荆州教育学院 | 1、2、3级 | 15727168095 | 420072 | 湖北理工学院 | 1、2、3级 | 07146358327 | 420073 | 仙桃职业学院 | 1、2、3级 | 13997998451 | 420074 | 华中师范大学 | 1、2、3、4级 | 15927009082 | 420075 | 黄冈师范学院 | 1、2、3、4级 | 07138835256 | 420076 |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 1、2、3级 | 07138346808 | 420077 | 华中农业大学 | 1、2、3级 | 02787282492 | 420079 | 江汉大学 | 1、2、3级 | 02784225108 | 420082 |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 | 1、2、3、4级 | 02787541447 | 420084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 1、2、3、4级 | 02783693778 | 420085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1、2、3级 | 02768890146 | 420086 | 三峡中等专业学校 | 1、2、3级 | 07177107235 | 420088 | 宜都职教中心 | 1、2、3级 | 07174843118 | 420089 |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1、2、3级 | 07168023534 | 420092 |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 1、2、3级 | 07122867361 | 420093 | 湖北师范大学 | 1、2、3、4级 | 07146570756 | 420094 | 中南民族大学 | 1、2、3、4级 | 02767843815 | 420095 |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 1、2级 | 02786490734 | 420096 |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 1、2、3级 | 02788756189 | 420098 | 湖北省秭归县职教中心 | 1、2、3级 | 07172880818 | 420099 | 武汉东湖学院 | 2、3级 | 02781933662 | 420100 | 武汉科技大学(黄家湖校区) | 2、3、4级 | 02768893359 | 420101 |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 1、2、3级 | 02781820270 | 420102 |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 1、2、3级 | 02787788499 | 420103 | 武昌首义学院 | 2、3级 | 02788426296 | 420106 | 武汉文理学院 | 1、2级 | 02765357503 | 420107 |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 1、2、3级 | 02759490757 | 420108 |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 1、2、3级 | 07138538007 | 420109 |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 | 1、2、3级 | 07168512204 | 420110 | 当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1、2、3级 | 13986787316 | 420112 | 武昌职业学院 | 1、2、3级 | 02781330180 | 420114 | 武汉轻工大学 | 1、2、3级 | 02785504742-808 | 420115 | 武汉学院 | 1、2、3级 | 02781299699-8054 | 420116 | 枝江市职业教育中心 | 1、2、3级 | 13872602050 | 420118 | 陆军勤务学院训练基地 | 1、2级 | 02783810216 | 420121 |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2、3级 | 02789629781 | 420122 | 湖北商贸学院 | 1、2、3级 | 02787786862 | 420125 |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 1、2、3级 | 02781695605 | 420126 |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 1、2、3级 | 02784280173 | 420128 | 宜昌市机电工程学校 | 1、2、3级 | 07177104077 | 420129 |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 1、2、3级 | 07173821649 | 420131 |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 1、2、3级 | 02781731559 | 420132 | 兴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 1、2、3级 | 07172519368 | 420133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1、2、3级 | 07175316812 | 420134 |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 1、2、3级 | 02781801032 | 420135 | 文华学院 | 1、2、3级 | 02787598906 | 420136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 1、2、3级 | 07175751162 | 420137 |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 1、2、3级 | 02781627283 | 420138 | 武汉工商学院 | 1、2、3级 | 02788147113 | 420139 |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 | 1、2、3级 | 07176719111 | 420140 | 武汉工程大学 | 1、2、3级 | 02787788087 | 420141 | 武昌工学院 | 1、2、3级 | 02788145969 | 420142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 | 1,2,3,4级 | 02788383056 | 420301 |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2级 | 07198126265 | 421301 |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 1、2级 | 15272871090 |
附件4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1.加密锁和考试题库光盘等考试资料要按照保密要求存放在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具有保密资质的保密室中,并安排专人(2人及以上)24小时值班。 2.加密锁和正式题库光盘要在考点主考和系统管理员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领取。 3.考试系统与题库文件相互独立,正式题库可在考试开始前一天的中午12点导入,且在考前1小时必须完成导入工作。 4.题库导入完毕后,正式题库光盘应存放到考点保密室中,或上交到上一级考试机构统一保管。 5.当天考试结束后,加密锁应存放到考点保密室中,或上交到上一级考试机构统一保管。 6.当天考试结束后,系统管理员要对服务器中的考试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需存放到考点保密室统一保管。 7.考试服务器要设置密码,密码要有一定强度。 8.当天考试结束后,考场需进行清场并贴上封条。
附件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安全有序组织,现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NCRE组考防疫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规模大、时间跨度长、考试机房相对封闭,防控形势严峻,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责任重大。省级承办机构和考点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属地防控责任、考点主体责任,增强卫生健康、疾控等方面应急处置力量,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 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省级承办机构要依据本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制定、细化考点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 完善支撑保障制度。省级承办机构要积极协调考点,研究制定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组考防疫经费、必需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考务管理员、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原则上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负责人或校内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并设立由该副主考领导的防疫工作小组,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三、落实组考环节防疫措施 1.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考试材料 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 对考试材料运送车辆及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密室存放考试材料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 较远地区到省级考试机构领取材料过程中需要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考试材料进入各地保密室后,值守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并上报上级机构。 2.考前准备 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并保留3个月备查。 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由考点防疫副主考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登记表在考试当天上交并保留3个月备查。 准备防疫用品。各考点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设置防控区域。为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焦,降低人员接触,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安全,各考点须设置防控区域,各区域要有明显标识。考点要在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的入口处设置候检区、测温区、证件查验区、观察区。考生在进入测温区入口前,首先应在候检区等候工作人员指令前行进入测温区(可设置多个通道),由工作人员手持红外线测温枪,在考生通过时进行测温。体温正常的考生进入证件查验区,由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证件、随身物品进行核查后方可进入考试楼候考。体温异常的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带入观察区,以确定体温常异原因,并根据原因进行下一步操作。对非本校考生须提供健康码并做好入场检查。 布置考场。在符合NCRE考场设置要求基础上,低风险地区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 设置备用隔离考位。应配备不少于考试机数量3%的计算机作为备用隔离考位。备用隔离考位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与正常考位间隔不少于2米。考点对隔离考位考生须进行详细登记并上报上级机构。 考场编排。适当延长相邻两批次间的时间间隔,保证批次间有充裕的时间来进行考场和考试机的消毒和通风。 3.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可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该区域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并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防护和消毒要求 关于防护。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位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关于消毒。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电脑显示器、键盘和鼠标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未发生过新冠肺炎疫情的考试场所,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发生过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做考点使用。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低风险地区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非低风险地区要在每批次考试结束后做一次预防性消毒并做好考场通风换气工作。 在每批次考试结束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有效的消毒湿巾对考试机的显示器、键盘和鼠标等考生接触部位进行擦拭消毒。 关于考场降温和通风。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考场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4.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使用隔离考位的考生单独离开,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5.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位考试。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6.相关事项 宣传 省级承办机构、市(区)承办机构和考点要联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考点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培训 省级承办机构、市(区)承办机构和考点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演练 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部分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可将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技术保障 省级承办机构、市(区)承办机构和考点要做好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考生赴考 省级承办机构、市(区)承办机构和考点应在考前提醒考生,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学校防疫规定,配合考点学校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非封闭式管理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乘坐校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四、其他工作要求 组考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省级承办机构、市(区)承办机构和考点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本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本指导意见随疫情的发展状况和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适时作出调整。
健康情况声明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声明: (一)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声明人(签字): 日 期: 联 系 电 话: 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序号 | 日期 | 体温 | 考前14天 | | | 考前13天 | | | 考前12天 | | | 考前11天 | | | 考前10天 | | | 考前9天 | | | 考前8天 | | | 考前7天 | | | 考前6天 | | | 考前5天 | | | 考前4天 | | | 考前3天 | | | 考前2天 | | | 考前1天 | | |
注:考试当天考点入场检查时需上交本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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